一、总体情况
2017年在学校开展高水平建设的大背景下,虽然2017年5月将合同审计金额起点由5万元提升至10万元,但合同审计数量和审计金额仍大幅增加。2017年全年共完成合同审计349项,较2016年的237项增长47.26%,审计总金额293,193.47万元,共提出审计建议469条。其中经审计无异议的合同119项,占总数的34%,提出审计建议并被采纳修改的合同共230项,占总数的66%。
二、审计发现问题
(一)采购类合同
采购类合同主要包括采购教学和科研设备、各类服务、图书、电子数据库、信息系统、管理平台等。2017年共审计采购类合同305项,审计金额39,186.91万元,其中提出审计建议并进行修改的212项,占70%,共提出415条审计建议。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:
1.送审资料不齐全。包括缺少相关审批请示、报价单、中标通知书、采购需求书等,提出此类审计建议26条。
2.审计程序不规范。部分合同在审计前已经完成交货并投入使用,为补办合同签订手续,提出此类审计建议6条。
3.与预算不一致。部分合同所采购设备的金额高于预算金额;部分采购设备是预算中没有的,是额外增加的;部分设备品名与预算明细不一致,提出此类审计建议35条。
4.合同条款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。提出此类审计建议共348条,具体情况如下:
(1)合同品名:部分合同品名与招标文件不一致,或在品名后增加了备注名称,提出此类审计建议61条。
(2)规格型号、产地厂家:部分合同采购设备的规格型号与投标文件不一致,部分合同缺少产地或产地错误,提出此类审计建议21条。
(3)价格:部分合同中设备价格(单价)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或计算错误,提出此类审计建议9条。
(4)合同设备包装、交货、安装及验收条款:部分合同的交货时间、验收时间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,提出此类审计建议14条。
(5)售后服务条款:部分合同售后服务条款与投标文件不一致,其中包括响应时间、保修期,以及其他售后维修条款等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,提出此类审计建议97条。
(6)付款的有关条款:部分合同付款金额有误,包括大写或小写金额错误,金额计算错误,质保金有关条款表述不当等,提出此类审计建议37条。
(7)违约条款:部分合同违约条款的有关内容表述不当,包括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、违约金计算标准不当等,提出此类审计建议17条。
(8)其他:包括合同版本不当、缺少合同期限和合同名称、序号错误、合同内容不完善等,提出此类审计建议92条。
(二)工程类合同
2017年共审计17项工程类合同,审计金额212,103.41万元,其中提出审计建议并进行修改的13项,占76%,共提出43条审计建议。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:预付款比例不当、缺少暂列金和履约担保费金额、金额填写错误、付款方式不当、违约条款不完整等。
(三)科研类合同
2017年共审计16项工程类合同,审计金额298.72万元,其中对2项合同提出了4条审计建议。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:缺少相关审批请示、合同期限未明确、结算方式存在风险等。
(四)合作类合同
2017年共审计9项合作类合同,审计金额612.12万元,其中对3项合同提出了7条审计建议。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:合同内容不完善、缺少违约条款等。
三、审计建议及结果
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,业务承办部门按照审计建议对合同稿进行了修改完善。